安全原则


备份原则:任何需要安全防护的地方及器械都有备份,确保万无一失。


复查原则:所有的安全保护在准备完成后都要再复查一遍,消除操作失误的可能性。


监护原则:培训师对项目进行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进行全程监护,将任何隐患消失在萌芽中。


目标:让安全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因为安全与不安全之间没有过渡,只要踏出100%的安全一步就进入100%的不安全。


安全保障:来自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随时随地的安全意识、国际认证的器材装备、严格规范的操作方法、多年积累的实战经验。

 

安全管理三要素: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不安全环境因素。

 

安全事故的事后处理原则与流程:

(一)事故处理的原则

  1. 及时处理原则:及时抢救伤者,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办理相关赔偿手续,不能无故拖延事故处理时间。

  2. 报告原则:及时报告安全主管、培训总监和公司安全领导及时填写事故报告书。

  3. 善后原则:明确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分工,妥善处理一切事故相关事宜。事故处理有头有尾,原则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事故处理后,不留尾巴。

  4. 保密原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除本队带队培训老师请求项目经理支援以外,其他培训老师、人员一律坚守培训岗位,并严守公司纪律,除专门的事故分析会以外,不在学员面前议论有关事故情况。

  5. 发言人原则: 事故发生后,未经公司允许,当事人不能就事故原因和赔偿问题与受伤学员口头或书面答成协议。也无权代表公司表达事故处理意见。只有公司和指定负责人才能就事故原因和事故处理向培训者和所在公司负责人表达公司的处理意见。

 

(二)事故处理流程

  1. 事故发生后,带队培训师立即通知主带培训师和客户经理,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安全主管、培训总监报告事故发生概况。

    如遇二级(含二级)以上特大严重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拓展平台总经理。如遇重大伤亡事件,公司应紧急通知法律顾问,尽快召集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处理会议,并在较短时间内拿出事故处理方案。在公司没有拿出整体事故处理方案的时候,任何人不能向媒体和当事人及其家属说明事故原因和发表对事故看法的评论。只有总经理指定发言人才有权代表公司发表我们对事故处理的情况和进展情况。

  2. 客户经理派人将受伤学员送医院救治,学员120急救车费用、急救费用由我公司或所属机构垫付。(就医时医生开据的诊断证明、药费单、要费处方明细单、各种、原始凭证,随出险学员所在单位的培训结算单一同交到财务部。

  3. 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之内通知保险公司,报明受伤学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学员受伤的简单情况。事故经理在事故发生第二天将出事学员所在单位全体培训学员的人名单、身份证号码传真到保险公司。

  4. 客户经理和项目经理在得到事故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学员受伤医院,了解学员情况和所在单位态度及事故处理的主要要求。

  5. 带队培训师在事故当晚填写事故报告单,交安全主管。并在培训班结束两日内,到受伤学员所在医院看望。

  6. 由总经理牵头,培训总监、安全主管、客户经理、财务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妥善处理事相关事宜。并指定其中专人负责代表公司与发生事故的学员及其单位表明我方处理意见(项目经理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络,了解客户要求。)

  7. 事故处理结束后,所有事故处理资料,包括事故报告、对当事培训师的处理意见等一律报安全主管。


(三) 事故处理程序补充规定

  1. 四级以上事故:培训师按事故处理程序处理,并于当日通知安全主管进行记录,填入《安全情况周报表》于每周五前上报安全主管;

  2. 三级以上事故:培训师按事故处理程序处理,并立即通知安全主管、培训总监、负责本客户的客户部经理;培训师当日内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上报安全主管和培训总监;培训结束第二天内,由安全主管写出情况报告和改进建议,并报送培训总监、总经理;

  3. 二级以上事故:培训师立即通知安全主管、培训总监,培训总监立即通知客户经理、和总经理;客户经理于当日内通知保险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通报公司律师;3日内写出事故初步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培训总监写出事故报告,整理出整套事故档案;

  4. 一级以上事故:安全主管、培训总监立即通知总经理;公司立即组成事故处理小组,并立即派人前往出事故的场所参加事故处理工作;立即要求当事培训师写出事故情况报告;立即通知公司律师;

 

奖惩机制:

公司对在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个人,予以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在工作中由于指导保护不力、违章操作或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的个人应根据问题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予以批评、警告、停职、开除、追究法律责任等行政处罚,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首先将安全事故划分为无责任安全事故和责任安全事故。所谓无责任安全事故是指事故的发生与公司责任无关,无论在培训中还是生活上都不存在因果关系,由当事人自己不慎造成的事故;所谓责任安全事故是指由于培训师没有按照安全条例的要求操作,或因公司设施器械质量问题所致的事故。


(一)对培训部专职培训师的处罚机制

  1. 发生四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在人合正道公司内部给予该培训师通报批评处分;

  2. 发生三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给予该培训师罚款500元的处罚;

  3. 发生二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给予该培训师罚款1000元处罚,并在6个月内取消培训师晋级机会;若一个工作年度内发生两次二级安全责任事故,则对该培训师做职称降级处理,公司保留对其辞退的权利。

  4. 发生一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该培训师给予罚款5000的处罚,并对该培训师做职称降级处理,公司保留对其辞退的权利。


(二)对客座培训师的处罚机制

  1. 发生四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公司内部给予该培训师通报批评处分;

  2. 发生三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给予该培训师罚款300元的处罚;

  3. 发生二级以上(含二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给予该培训师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建议本年度内不再续约作为人合正道客座培训师。


(三)对客户经理的处罚机制

若发生安全事故且该培训班因各种原因未上保险,或未按照安全等级要求上相应保险,则给予罚款1000元的罚款;若客户以各种理由拒绝上保险,客户经理需要与客户签订免责协议。


培训前客户经理应该给客户发送《至学员的一封信》并取得组织者回执,若未发送该信,一旦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若培训班次安排在以前未实施过培训的场地,客户经理应该发起考察、踩点的要求,若未发起要求,一旦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四)对采购负责人的处罚机制

采购负责人在采购器械前应与培训总监或安全主管确认器械的规格和标准,若采购负责人未确认规格擅自购买,且在培训过程中因道具问题而产生责任事故,给予500到1000元的处罚。


(五)对调训的处罚机制

未按照相应安全等级要求,配备相应资质的培训师,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则给予500到1000元的处罚。


(六)对安全主管的处罚机制

安全主管对年度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若年度内二级(含二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控制超过0.03%,则给予诫勉谈话的处分;若超过0.05%,则给予免职处分。


(七)奖励机制

若培训师在一年度内带班50天以上,未出现二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在一年度内带班80天以上,未出现二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给予1500元的现金奖励。


安全主管对年度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若年度内二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率控制在0.03%以内(一万人天内,二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小于等于3次),则年底给予现金8000元奖励。